• 首页
  • 部门概况
    • 岗位职责
    • 联系方式
  • 部门动态
    • 工作简讯
    • 通知公告
  • 服务指南
    • 办公流程
    • 公文格式
    • 规章制度
    • 办公黄页
    • 值班安排
    • 校园指南
  • 信息公开
    • 院情信息
    • 一周记事
    • 教育动态
  • 董事会
    • 董事会概况
    • 董事会成员简介
    • 董事会章程
  • 重要讲话
    • 重要讲话
  • 资料下载
    • 学院发文
    • 表格下载
    • 校园一卡通
  • 历年发文

暨阳学院获批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来源: 编辑: 日期:2019年01月29日 16:07 】

  

本网讯  日前,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遴选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评审,遴选确认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等10所学校(8所普通本科高校,2所独立学院)作为浙江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是浙江省委、省政府为实现高校特色发展,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而采取的、事关该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试点示范学校建设周期为五年,实行中期评估动态调整。

  

根据《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高校在试点建设期间,要完成转变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机制、改革培养方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专业、增强创业能力应用型专业等任务。应用型高校的应用型专业要占所在院校专业数的70%以上,在应用型专业中就读的学生占所在院校在校生的80%以上,前8位应用型专业就读学生占所在学校在校生的30%以上。学校应用型特色鲜明并为社会认同,一批院校应用型建设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暨阳学院自成立以来,紧跟行业发展前沿动态,确定了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创业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聚焦“创新性、应用性、复合性、实践性”的人才培养“四性标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输送具有“创意能力、创新驱力、创造活力、创业潜力”的“四创人才”。

  

迁址诸暨市办学以来,暨阳学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紧紧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从办学模式、人才培养、应用型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协同育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系统地构建了创业型独立学院建设的内涵体系,紧密对接诸暨市经济产业发展的应用型办学模式示范效应得以显现。

  

此次成功获批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是社会、政府对暨阳学院应用型建设工作和办学成效的肯定和期许,也是暨阳学院全面提升转型发展水平的重大战略机遇。着眼今后办学目标,暨阳学院将坚持按照示范院校建设标准和要求,努力落实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建设思路,积极探索加快应用型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学院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院办  徐寒建  教务部 钟炳伟 徐春霞)

  

上一篇(新):   学院开展寒假走访慰问活动 向坚守在一线的员工致敬

下一篇(旧):   学院召开2019年度务虚工作会议

 

Copyright © 2006~201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绍兴.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311800  电话:0575-87760500  传真:0575-87760200
访问量统计: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