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关于2015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院办 编辑: 日期:2015年06月30日 13:42 】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学院的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将本学期末和暑期学院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放假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暑期放假时间如下:
1.学生假期:7月6日—9月4日。
2.教职工假期:教师:7月6日—9月4日,9月5日报到。其他教职工:7月6日—9月4日,9月5日报到上班。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2012、2013、2014级本科生9月5日报到注册,9月6日总结,9月7日上课。2015级本科新生9月12日报到注册,9月13日-27日入学教育、军训,9月28日上课。
三、期末和暑期有关工作安排
1.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应及时做好本学期的扫尾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及其相关工作。 要认真做好2015年新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
2.学院暑期骨干学习会在下学期开学前召开,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3.在放假前,要求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安全、水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明确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4.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应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组织社会实践、外出考察和疗休养时要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特别加强师生员工的防溺水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将活动安排报办公室备案。
5.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如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当日值班领导并妥善处置。值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当日须在诸暨。
6.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
7.公共保障部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逻。
8.后勤保障部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暑期值班安排
1.暑假期间学院设总值班室(行政楼306),负责接待、收文和处理有关事宜,学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值班安排见附件1。
2.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安排,并于7月3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值班安排电子稿发送到349913400@qq.com。
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 附件【2015暑期中层干部值班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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