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编辑: 日期:2016年03月29日 14:06 】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4日,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六)和4月3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一)连休。
二、相关要求
1.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假前安全教育,外出考察活动,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2.公共保障部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查,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3.后勤保障部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生活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值班安排
值班安排按照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值班安排执行。
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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