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院办 编辑: 日期:2016年12月27日 09:48 】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的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将元旦和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周六)至2017年1月2日(周一),共3天,其中,1月1日(周日)为元旦法定节假日。2017年1月3日(周二)起正常上班。与校历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假期:1月16日—2月18日,2月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2.教师假期:1月16日—2月18日,2月19日报到;其他教职工假期:1月19日—2月15日,2月16日报到上班。
二、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安排
(一)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应及时做好期末考试、阅卷和年度总结等各项年终扫尾工作,提前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下学期开学正常有序。
(二)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特别要注意出差、旅游、探亲的旅途安全。严格执行学院的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师生按时返校。
(三)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在放假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注意防盗、防火,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的仪器设备设施,各部门应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四)各系(部、中心)、各部门须在1月13日前统计出寒假留校单身教职工和学生信息(附件1),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afujyxyyb@163.com。
(五)公共保障部要认真做好校园管理和巡逻工作,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
(六)后勤保障部要做好春节期间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七)严肃“双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绿色生态、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三、寒假值班安排
(一)寒假期间学院设总值班室(行政楼306),负责接待、收文和处理有关事宜。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2。
(二)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三)寒假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和学生办主任须保证通讯畅通。
祝全院师生新年快乐!
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 附件【附件1:寒假留校单身教职工和学生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17年寒假中层干部值班安排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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