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日期:2021年12月03日 15:53 】
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2022年学院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材料及时、准确、完整归档,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档案管理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2019版本)等有关规定,现将归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上级来文与文件处理单并存,本院文件与文件签发单、定稿并存,正文与附件并存。
2、实行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无电子文件的纸质文件归档,有电子文件的与纸质文件同时归档;电子文件归档时,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文件。系统录入内容完整,无误。
3、本院形成的文件材料用纸应规范,书写、打印、用印等应用耐久材料;字迹、印信等应清晰、完整;责任者和成文时间应标明。
4、声像材料归档时应附有文字说明,并注明责任者、形成时间、内容等,归档的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音质良好。
二、归档程序
各归档单位兼职档案员将收集的本部门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登录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http://10.10.233.28/),进行文件目录的输入并打印目录,核对无误并签字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档案室。移交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由移交单位和档案室相关人员签字移交,归档单位和档案室各执一份,以备查验。
三、归档时间
1、机关各部门在2021年度形成的党群、行政、财会、外事、出版物、声像类等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应在6月底前归档。
2、各教学单位形成的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应在9月底前归档;应届毕业生毕业合照在6月底前归档。
3、科研、基建、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应在项目验收(竣工)后3个月内归档。
4、实物档案在1个月内归档。
5、重大活动档案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
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档案的归档工作,并按《2022年度部门档案材料验收移交安排表》按时移交档案室。
档案室地址:图书馆503室
联系人:何 平
联系电话:87760053(9200053)
附件:2022年度部门档案材料验收移交安排表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 附件【2022年度部门档案材料验收移交安排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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