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0:20 】
元旦、春节是节日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学院纪委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借举办职工文化等各类活动违规发放奖金;
2、严禁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和赠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3、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
4、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过年、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5、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6、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各类红包、购物卡、贵重物品和吃请;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与赌博活动;
9、严禁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人师表、身正为范,坚持立德树人。
监督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0575-87760016(9200016)
举报邮箱:jyzyjw@zafu.edu.cn
来信来访举报:诸暨市浦阳路77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506办公室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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